许可依据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
申请材料 | |
许可程序 | 1.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市司法局;2.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向其提交转档申请材料;3.转入地司法厅向本省司法厅发调档函;4.本省司法行政部门向转入地司法厅转档。 |
法定时限 | |
承诺时限 | |
受理单位 | 司法局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联系电话 | 6756948 |
备注 | 乘车路线:2.6、7、12、18路,商业步行街站;监督电话:6749733 |
联系地址 | 西陵区学院街14号,宜昌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