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10KV配电工程(施工用电),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10KV配电工程(施工用电),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电容量400KVA,新增安装CV+PT分支箱1台,用红线内新增安装箱变1台(T1:XNB12-S11M-400KVA 高计环网型),新装T1箱变为高计环网型。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移交宜昌供电公司正式通电,交招标人使用。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10KV配电工程(施工用电)(含设备安装、电缆沟、排管、箱变(变压器)基础等所有土建配套工程)报装、施工、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至供电部门正式送电、移交招标人。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于2018年7月20日至 2018年7月25日上午9时~17时(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09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7月20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1604(万达广场B座1604)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2018年7月20日